桂工程院科研〔2025〕4号
校属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桂教科研〔2025〕4号)精神,2025年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结题工作已启动,现就做好结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符合结题条件的2021年以来获批立项的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含教育信息化专项等)。2020年度项目因疫情原因造成无法按时结题项目,酌情纳入结题范围。2019年以前(含2019年)立项的所有未结题或申请结题未通过的广西高校科研项目及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原则上予以撤项,教育厅不再统一安排结题。
二、结题条件
凡已完成项目研究工作、符合下列结题条件的,经学校审核同意可申请结题。
(一)已经完成立项时批准的《项目申请书》约定的研究任务。
(二)具有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或通讯作者)且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争议的成果。
(三)项目成果必须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且要在显著位置标注如“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项目资助”等字样(含题名、立项编号)。
(四)因疫情原因无法开展田野调查、对外交流等而延期到本年度结题的2020年度项目,应由项目组做出书面说明,经学校研究后报请教育厅确定是否符合申请结题范围。
三、工作要求
本年度项目结题工作通过网络申报方式进行。
(一)申请结题的项目组,应按照结题材料清单组织相关材料,于2025年4月20日前将整套材料纸质版提交到科研处,由科研处组织初审。
(二)结题申请材料初审通过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于2025年4月25日前登录广西高校科研管理和服务平台(网址:http://keyanyun.myclub2.com,以下简称申报系统,网络申报办法和流程以该系统为准)填写结题申请,上传结题支撑材料,并根据系统提示上传加盖学校财务部门公章的“经费决算表”扫描件。科研处于2025年4月28日前完成材料审核并推送至教育厅。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项
(一)项目需要作出重要变更的,须在申请结题之前通过系统提交变更申请,科研处审核备案通过后再进行申请结题操作。
(二)无法继续实施或已失去继续实施意义需要撤销或终止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并上传系统,科研处审核后提交教育厅备案。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联系电话:0776-5588345。
附件:1.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桂教科研〔2025〕4号)
2.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结题申请书模板
3.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财务决算表模板
4.结题材料清单
广西工程职业学院科研处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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